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要件进一步“瘦身”。昨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从10月21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填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取消纸质版提取申请表后,管理中心将在业务系统内增设提取申请表的打印功能。在办理提取业务时,工作人员将打印提取申请表交职工签字确认。
提取公积金不用填申请表
早在今年3月底,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下发《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对涉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等事项进行了调整。根据通知,办理要件不仅“瘦身”,而且业务流程也进一步简化。比如:异地购房不再需要提供查档信息,个人贷款业务表单直接签字确认;办理时限缩短,贷款审批由10个工作日减至5个工作日等。(南宁晚报记者凌剑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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