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莹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又有所简化。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明确从1月10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因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除了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外,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提取,而且网上就能办。
《公告》中规定,自2020年1月10日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而在此前,这项业务只能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为什么只限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房屋权属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上述域外购房的两个服务事项继续维持经办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最新规定,缴存职工个人因购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表,改为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职工应按照授权承诺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办理方式上,缴存人可以选择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也可以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直接申请,“只需跑一趟”甚至“一趟都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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